百评社区百评网友交流区家有爱宠 瑞可兹杯《我和宝贝的幸福生活》征文----公示评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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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爱更爱》------ 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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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不下的爱》------ 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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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我心中的英雄,我的骄傲》------ 魏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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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狗狗们》------ xiaoxu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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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猫》------ 走丢的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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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宠物》------ 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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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情节》------ 琳琳子
0票 / 0.00%
《喜儿的悲哀》------ 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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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的狗狗情缘》------ 爱上人的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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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可兹杯《我和宝贝的幸福生活》征文----公示评选名单

瑞可兹杯《我和宝贝的幸福生活》征文----公示评选名单

瑞可兹杯《我和宝贝的幸福生活》有奖征文

总共收到的 文章数量为:24,有效统计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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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列表:

第2楼: 《比爱更爱》------ 秋天

第3楼: 《割不下的爱》------ 倪婷

第4楼: 《大熊,我心中的英雄,我的骄傲》------ 魏毓洁

第5楼: 《我和我的狗狗们》------ xiaoxuea

第6楼:  《喜欢猫》------ 走丢的疯猫

第7楼: 《我爱宠物》------ 石头

第8楼:《宠物情节》------ 琳琳子

第9楼:《喜儿的悲哀》------ 暖

第10楼:
《偶的狗狗情缘》------ 爱上人的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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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风中狂沙 最后编辑于 2007-10-27 15:00:22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比爱,更爱---------秋天

成长,总是一件好事.虽然,很多时候,我们更愿意保持单纯.失去的永远不会回来。所以,我们的幸福,始终带着尖锐的缺口。那些痛的,不痛的,都消失吧。
    断断续续的养了不下十只狗。对他们的疼爱,也都是不一样的。我不得不承认,我最爱的,还是孙道明。(白色博美)。因为他的乖巧,因为他的通人事。有很多是人都无法了解的,而一只小狗,却总是在用心的体知你的心思。又让我有什么不理由不去热爱?记得它刚出生时的样子,象只可爱的白老鼠,粉粉毫无杂色的爪子,紧闭的小眼睛,嫩嫩的小鼻子。我第一次知道,生命的出现原来是这样一种惊喜与温暖。四十多天,被我装进小兔子背包里,背向远方。从此,它变成了我的闺中密友。
    一点点的看着它成长。象一个母亲。常常,在温暖没有风的午后,把自己摆成一个不认为孤独的姿态,躺在床上看那个永远不会变样的太阳。道明,总是安静的趴在我的身边,离我很近,趴在一个自认为安全的位置,并且,让我随时能摸到他。这样,也算是一种体贴的方式吧?呵。
    那些关于幸福的微小碎片,一点点拼凑了起来。逐渐形成一个个大的画面。从你们的小时候,到现在。一直走过的路,一起经过的幸福。
    小麦(金毛)是我花费了不少大洋买回来的。记得当初与朋友辗转于各个狗场之间,看了一窝又一窝的小狗崽。个个可爱,可总是找不到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直到,我见到小麦。他安静的趴在笼子里,金黄色柔软的毛和一双无辜的眼睛,他的目光是那样干净与温暖,我贴近他。他便伸出粉色温暖的舌头,缓慢温柔的舔我的手背,手心,整个手掌。忘了来之前记得那些怎么挑选金毛的标准了,只是一把抱他入怀。好了,就他了,要定他,非他不可。
    小麦就这样跟了我回家,刚到家时就在地板上拉了一个冰淇淋形状的便便,然后开始在地板上疯跑了起来。这孩子,真是无忧虑。咬了我的拖鞋,翻着肚皮在地板上打滚,沉睡的样子特别象一头猪。爸爸很多次在他睡着时揪他起来,我很纳闷,为什么要扰人清梦?老爸曰:“我总是以为他死了呢。”就那么睡着,甚至,连呼吸都没见的动一动。呵呵。偶尔,小麦的嘴角会不停的动,我知道,他是在做梦。该是做些安静祥和的梦吧?否则怎么会笑呢?
    你们知道吗?我多么想给你们一个温暖的家,一个只属于你们和我的家。我总是告诉自己,不管我们以后的路上有多么坎坷,哪怕每走一步路都会受伤,我都不会踌躇不前,我会被背着你们勇敢的走过去。
    我的小恩,(黄色博美)一个有狗瘟后遗症的可怜孩子。不知道该说他是幸运还是什么,他成了那场狗瘟浩劫中唯一的幸存者,可是,他残废了。他的爪子和腿在不断衰竭,大夫说,他只有几年的生命,
他的所有功能都在慢慢衰退。最近,我发现,他的牙齿在松动。他只有一岁零一个月,而已。每每症状发作时,我就真的会痛苦到想要给他做安乐。每次,他都在口吐白沫,浑身类似抽筋的颤动,不停痛苦的叫喊,我唯一能做的,便是紧紧抱他在怀里,按住他的身体。大概需要半个小时或者更多的时间,他才会安静下来,然后,会疲惫的在你怀里睡着。可是,就连他睡着的时候,身体都在不停的抽动。他不该是这样的,因为他是如此美丽漂亮的孩子,他有大的眼睛和长的睫毛,他的黑鼻子一直没有褪过色,他的毛柔软并且光亮,他有四个雪白雪白的爪子,即使病了,他的美丽也未曾率减。可是,他残废了。小恩却未因生病而变的难看,他的美丽仍然那么不知收敛。每天,他还会用他已经畸形的爪子给自己洗脸,呵呵,我这爱美的小孩。
    每天给小恩喂饭是件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闷热的夏天,这绝对是件考验人的耐心的事情。要把狗粮泡软,再放到手心上,一点点喂给小恩。他已经不能独立吃饭了,他的身体已经不象以前那样健壮了。每天不停的抽动磨破了他的手肘和脚肘,妈妈总是给他的身下垫下厚厚的毯子。看的出小恩是感激我们的,常常,他会停止叫喊,低下头来闻闻你的气味,然后,给你一个温暖的舌头。我知道,最好的时光,就是现在,爱,多么简单。
    史泰龙(哈士奇)也是我一手带大的孩子,刚来时便给我惹了许多是非,吐血,拉血,害我几夜没睡好觉,担心的吃不下饭。直到测试完得知不是什么传染病,这才肯安心的睡着,一睡,就睡了2天。这厮张了一副可爱的相貌,与现在有天壤之别。来时有毛茸茸厚厚的爪子。笨拙的在水泥地上到处爬啊爬的,常常惹了我和父母捧腹大笑。一眨眼,一年了。这个小东西,成了小伙子了。 常常吃些奇怪的东西。比如,袜子,插座,内衣裤,鞋和鞋垫,塑料袋,电线,等等,经常是在他的便便了发现了久寻不见的东西。若你来我家久住,你会经常看到这样一副画面,我拿了棍子气急败坏的在院子里到处追着他跑,可我很少有追上的机会,都是他无处可逃了,才肯乖乖停下挨上那几棍子。这家伙跑起来被妈妈笑称为马,双腿一蹦一蹦,我也仔细观察了,确实是很象。象小马驹一样的快乐的奔跑着。后腿看起来特直。不会动的那种。看着看着自己就笑了个痛快。妈妈常开玩笑说,李村集的狗市已经重新开了,哪日把他带到集市上去,卖个插座钱。以安慰那些被他咬坏的插座,电线,以及所有袜子,内衣裤和鞋子的亡魂。我总在这时装做冷漠的样子对着史泰龙说,看,再不听话就卖了你。这厮倒是以为我在跟他玩,把爪子递给我,拿他那刀疤脸来蹭我。一脚,踹一边去,再扑,再踹。踹来踹去,最后,我两都在地上了,笑的那么,开心。
    你们是我唯一的安慰,在内心深处。我把我见到的讲给你们听,请把你们单纯的快乐交换给我。我们应该有快乐的,幸福的,晴朗的,阳光,我相信我爱你们,依然,始终,永远。
    威廉和茱莉(喜乐蒂)这对夫妻是在今年被我正式接管的,呵呵。他们来时就象进了狗肉馆的感觉。浑身颤抖着,不知道该往哪里跑,把自己的身体硬塞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就那么害怕的看着你。他们象些没人保护的可怜孩子,找不到任何可以抓住的依靠。我可怜的孩子们,从今天起,我要你们幸福。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给他们洗澡,喂饭。只要人变的单纯些,孩子们总是会接受你。我花了四个月的时间,终于,他们肯跟我亲近起来。这不得不让我觉得兴奋与骄傲。他们拿我当他们生命中唯一的依靠,他们相信我是他们生命中安全的停靠站。
    我只要些平淡简单的小幸福,我只要在我难过的时候,开心的时候,想任性的时候,有你们在身边,哪怕你们什么都不做,只要看着我孩子气,就足够。
    猴子是朋友的孩子,(黄色博美)去接猴子回来时,朋友哭了个犀利哗啦,养了一年的孩子,就这样被我接走了。猴子在车上到处张望,仿若知道自己将去一个陌生而又遥远的地方,他是在担心着。心疼的将他抱在怀里,用手不停的抚摸着他的身体,试图让他安静下来。呵呵,我亲爱的猴子,幸福是会延续下去的,请不要担心。我会给你一个温暖的家,我想我做到了。总是在想,朋友给猴子起的名字倒是真的很称他,调皮的比猴子还要厉害,每日上窜下跳,不见有安静的时候。很依赖人,总是喜欢站起来对你拜拜,然后跳到你的身上,然后,我就被他沉重的身体压个半死。他是不肯休息的孩子,只要你稍微有点动作,便急急的跑来讨好你,冲你撒娇。将他略显笨重的身体尽量移到离你最近的位置,再把他自认为最完美的撒娇动作展现给你。若你赏他一个抚摸,只是一个简单的抚摸,他便高兴的开始撒欢。这家伙,要的只有这么多。
    猴子是伟大的,刚来没一个月便发了情,和我的道明生下了乖巧的小男和小女,以为这家伙本是调皮的性子,可能不会看孩子。没想到的是他的母性强的让我和父母大跌眼镜,每天勤劳的给孩子们洗脸洗身体,舔小PP,任何别的狗一靠近,便做出一副要拼命的样子。呵,这家伙是怕孩子们有危险。孩子生完了,猴子瘦了很多,毛也掉了不少。不再是以前美丽的样子,却仍然是最伟大的母亲。如今的猴子,又在一个不小心的情况下带上了宝宝。我安静的等待小生命的到来,安静的等待幸福的到来,那么安稳。
    其实,我们的故事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波折,也总会有无数次的快乐。而自己选择什么样的快乐,都由自己去掌握与平衡,我觉得,我的幸福很完整。
    孙老白,孙道明,孙小恩,麦当娜,史泰龙,威廉,茱莉,孙小猴都是我记忆里美丽的点。单纯的目光,无邪的笑容,安静的脸。岁月静好,让人心疼的成长。
    我们,都张大了。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割不下的宠爱------倪婷

割不下的宠爱
—爷爷,我和五只猫的故事
              倪婷
我今年二十一岁,我家自始至今还不算是富裕之家。高中之前我们一直住在乡下。
我总觉得,宠物这个词隐约披着一层奢华的高调,似乎离我们普通人家很遥远,高高在上。它们或是拥有高贵的吓人的血统品种,或是拥有昂贵的咂舌的身价资本。但是,今天我要讲述的是我的宠物—五只平凡猫咪的故事。
自我有记忆开始,我家就养了猫。从现在的角度看,没有任何一只是有所谓什么品种的,只能用最简单的词语来形容它们,那就是“家猫”。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家里先有了猫,我才喜欢上猫的,还是我先喜欢上猫,家里才开始养猫的。可惜那时家里并没有相机,所以想给猫咪拍照的愿望迟迟没有实现,可是它们却已经定格在我的记忆里,成了永不褪色的回忆。
还记得二年级的时候,家里养了一只小猫,毛皮是黑白相间的。别人也许看它长得一点也不特别,可是不知为什么自己家里的猫我都觉得很漂亮。好像在我眼里,它们是最可人的天使。
它很乖巧,很听话,小小的,就像一个不哭不闹的婴儿,特别招人喜欢。有一个画面我至今还没有忘记,那天小小的我蹲在地上,面对着小小的它,握着一支白色的粉笔,一遍遍吃力地写着:“小猫,小猫......”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是以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感觉完成这幼稚的可笑的事情的 。也许,那么小的我只懂得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达我对它的喜爱之情吧。那时没有为它起个名字,这是一件比较遗憾的事。可惜的是它还没养到特别大的时候,就不知所踪了。
很快,第二只猫来到了我家,它是纯白的。它被抱过来时,断奶没多久,身体很虚弱,吃了东西就拉肚子,骨瘦如柴。那个样子好像吉娃娃,眼睛都凸出来了。晚上它又不习惯新住所,也许是不习惯孤单吧,整夜叫唤,直到累了。我和爷爷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我一个小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乡下也没有兽医或者宠物医院的。爷爷虽然读书不多,可是他却有着自己的想法。他把小剂量的消炎药拌在白粥里面给它吃。没过一个月,小白就不频繁的拉肚子了,眼见着一点点地胖起来。我们都很高兴。再过二个月,它就跟同龄的猫一样大了。想当初,它的毛色不亮,毛皮紧紧地贴在皮肤上,特别单薄的样子。到后来,它的皮毛就变得又顺又亮又滑了,跟抹了发油一般,神奇的很。邻居都夸我爷爷把猫照顾的好。可是正在我们的感情越来越亲密的时候,在某年某月某天,它也步了第一只猫的后尘—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自此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它了。后来,村里的小伙伴跟我说,这世上有一种专门捕猫的人,卖它们的皮毛。我恨得牙痒痒,发飚似的骂了他们很多遍,他们真的很可恶!
当我整理好悲伤的思绪,第三只猫从我外婆村上了来到我家。它也是黑白双色的。如果硬要比较的话,这只猫在我家的时间最长久,跟我的感情也最深。
小的时候,它就跟一团球一样,浑身肉肉的,很舒服,特别可爱。它不挑食,吃嘛嘛香,身体底子也很好,睡的也特别着,所以很快就长得圆头圆脑的,体型也比一般的猫要稍大一点。它有很漂亮的蓝色海洋般深邃的眼珠,熠熠生辉。尾巴也特别蓬松,我怀疑它是波斯猫,不过这一猜想也没有得到证实。我们一家都叫它“大尾巴猫”,它真的很乖,很有灵性,早上会准时跑到楼上来叫我起床。不过,它也会时不时地跑进田野里抓青蛙,捕麻雀什么的,估计它把这当成是乐此不疲的运动项目了吧!
可是有一次,它连着两天都没有回家,我很难过,以为它也上了捕猫人的当,进了它的圈套,再也回不了家了。第三天晚上,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隐约听见它的叫声,我一下子醒过来。我看到它翘着尾巴在我床边走来走去,我用手抚摸它,它也不断地蹭着我的手,好像在暗示它也非常挂念我。确定它回来了,我又特别困,所以没多久就又沉沉睡过去了。到了大半夜的时候,一阵阵此起彼伏震耳欲聋猫打呼的声音(我们那里称之为猫念佛)打断了我的睡眠。要在平时,打雷的声音也不一定能把我吵醒。同时,我又觉得枕头特别松软,特别惬意。我也没有睁开眼睛,把手伸向枕头,触到一个温热的身体,啊……原来我枕的不是枕头,而是我的大尾巴猫呀。我睁开眼睛,看到它闭着眼,打着大声的呼噜,好可爱喔。看来它一点也不介意我的大脑袋压着它,它好像还很满意当前这个状态呢!我也就将错就错,没有把头挪开,枕着它的肚皮一直安睡到天亮。后来爷爷告诉我,晚上听见它在门外喊开门,就给它开了门,它就径直上楼来找我了。至今我还是无法理解我睡着了,大尾巴猫是如何能钻到我脑袋下面充当我的枕头的。它已离开我很久了,就算它还在,我也不能从它那里得到答案,除非它托梦给我。
每天下午,当我下课回到家,它都会亲昵地围着我,蹭着我的腿。那时,我有个习惯,回来要吃碗冷饭的,我也总会乘着这个机会偷偷地找点荤腥给它甜甜嘴,看见它埋头拼命吃碗里的东西的模样,我会故意移动一下它嘴下的小碗,就会看见它猴急地跟过来,屁颠屁颠的。这时候我就不好意思再逗它了,直接把它的宝贝碗还给它了。它很珍惜粮食,吃完了还不忘舔几下碗,就差把碗也咽下去了。
吃完了饭,我就坐在藤椅里休息,它也会跳上来,缩成一团,睡在我的大腿上。它睡着睡着就会情不自禁打起呼来,神情还特别安详。为了不打扰它睡觉,哪怕腿再酸,我也会坚持下去。
我们渐渐地成了一对默契的好朋友,早上它送我到村口,下午它又来村口接我。它很温顺,从来没有发过脾气,我远以为我们这段开心的时光不会有尽头,就像看不到天的尽头一样。
不记得那是多么黑暗的一天,不知大尾巴猫何时吃了别人家的老鼠药,不知它是吞了吃了药的老鼠,还是吃了含药的诱饵。它一整天都很难受,不吃不喝,我虽然不知道它究竟吃了什么,但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它会离开我,它会死掉。捱到晚上,它也不肯回家,待在院子后面的水泥地上,痛苦地哀嚎,一声连着一声,特别凄惨的感觉。我从楼上下来,蹲在它面前,却又束手无策,不知道怎么拯救它的生命。我只能不停地抚摸着它的身体,它显得十分烦躁,到后来就一直在地上打滚。我能了解它真的万分痛苦……我的心里也很挣扎,我想救它,却又无能为力,乡下是没有一个人知道怎么来救一只误吃了老鼠药的猫的。我只是一个小学生,更加不会晓得。
我就这样看着它的生命一点一点地流逝,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下来,我只知道我要陪着它……我也忘记了自己双腿的麻木,一蹲就蹲了很久。可是到了后来,我就知道它注定是要死去的,如果这是注定的话,我反倒希望它痛快地离去,而不是像这般艰难而又撕心裂肺。一开始我还在恨那户间接害死我家的大尾巴猫的人家,也怨我自己没有能力救它,可是到后来我心里什么恨也没有,什么怨也没有了……我只是希望它可以早点离开这个痛苦的地方,早点摆脱这一道坎。我不明白为什么它要受这样的磨难,它真的是一只好猫咪呀。
当早晨看到它僵掉的身体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脑子里一片空白。就在两天前,它还跟着我,好好地吃饭,香香地睡觉,现在它却再也不会动了,再也不会叫我起床,不会来村头等我……什么都不会了,什么都不复存在了。之后,我有很长的日子里闷闷不乐。很快,我上初中了。
没多久,我家迎来了第四只猫。它是一只黑色虎纹猫,虎虎有生气。我很快就把我的愧疚和未完的疼爱都转移到它身上了。它喜欢睡在我家大门的门坎上,望着来来往往的人。它有点淘气,有时候不听话。冬天,我住在楼上后房间的时候,它就经常跑进来,躺在我的被子上晒大太阳。起初我妈妈很反对,不过我说没关系,她也就放任不管了。黑猫不是很会讨人喜欢,但也绝对不讨人厌。就这样,我们相安无事,它平平安安地活了一个念头。我天真地以为,它只要好好地呆在家里,就不会被捕猫人带走;只要好好地吃家里喂的饭,就不会被药毒死。我想它肯定可以活得很久,至少陪我上完初中。我没料到,原来这也是一种奢望。
有几天不见了它的踪影,我的心开始不安起来。过了两天,大伯母在打井水时发现了泡在井水下的黑猫,我万万没想到,它会以这样的情节发生的。家长估计是晚上井盖没盖上,它就不慎掉下去了。猫一向是怕水的,它也就没有悬念地溺水而亡了。当我爸爸把井水抽上来的时候,看到黑色湿漉漉的那个熟悉的身影,我就觉得心里很失落,很难受。可是,黑猫在井边走过无数回,而且猫的灵敏度都很高,就算在黑夜,也不一定会掉下去啊。难道,这就是所谓逃不掉的命运,躲不开的宿命?以后每每想到它在水里肯定挣扎过,那种恐惧和绝望真的无法想象和体会。但愿它在我家这一年的时光能够使它最美丽的回忆。
事过境迁,我渐渐抚平了那些伤痛和揪心的过往。我已经升上初三了,那个时候,我家迎来了最后一只猫。它是一只披着金色阳光般美丽的小母猫,有着简单的条纹 ,它就像一个小女孩一样,柔弱,温柔,隐忍,低调。它是唯一一只在我离开前还是好好的,没有意外的猫咪。等它长成圆润美丽的大猫,新的问题却又出现了--我们要搬到镇上公寓里去了。那里不允许养猫狗之类的宠物。爷爷实在没办法,只好踩着三轮车把它送到很远的地方。每每想到这里,我都十分内疚,这并不是它的错。我祈祷它可以扎根在另一个地方,能过着比在我家更加幸福的生活,可以生一堆可爱的小猫,顺顺利利地过完猫的一辈子。
这就是我家五只猫的故事,作为宠物,它们并不高贵也不罕见。我们简简单单地生活在一起,没能够提供给它们美味的猫粮,舒适的猫舍,甚至都没有能力保证它们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美满结局,但我们付出的是最朴素的爱。
我的爷爷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但即便如此,他都会坚持经常去村边小河捕鱼烧给猫吃,会在院子外准时敲碗,通知猫咪回家吃饭,没有哪天不曾喂过猫。他把每只猫都喂得胖胖的,照顾的健健康康的。还记得有一次大尾巴猫负伤回来,爷爷细心地给它脚上的伤口敷过药。就算猫不懂事,做错事,惹了麻烦,也只会吼两句,但从不动手。
现在我爷爷也已经病故3年多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怀念他。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真的是一个非常善良,心地非常好的老人。他对猫自始至终那么尽心尽力。对猫尚且如此,对人更不用说了。我能有这么好的爷爷,真是我的福分。更觉得他的离世像一场梦,并不是真的。梦醒时分,恍如隔世。
当网上虐猫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我不能想象有人可以这样没人性。动物也是一条生命,并没有贵贱之分。你可以不喜欢它们,可是你不能以残害,虐待它们为乐趣。在整理我家五只猫的故事时,我多么希望世上可以多些我爷爷和我这样的爱猫之人,真的希望能有更多更多的人真心地友善地来对待和爱护它们。它们也许不需要多么沉重的物质的包装,只要有你的爱,那对于它们就是最有意义的礼物。当它们陪伴着你,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和美好的同时,你的心也会越来越柔软,你才会拥有一颗明亮透明的心。
 

大熊,我心中的英雄,我永远的骄傲------魏毓洁

大熊,我心中的英雄,我永远的骄傲------魏毓洁
《大熊,我心中的英雄,我永远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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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的小兔白白莫名其妙的死掉,我就发誓再也不养宠物,那种永远的离别总让我难以接受,直到我 在那年冬天遇到了它。
    那个冬日的清晨,我欣喜的发现昨夜的一场雪让我熟悉的小区变了模样,我兴奋的跑下楼,疯狂的在雪 地里奔跑着。
    动物嘶哑的叫声似乎与我的心情很不协调,我闻声寻去,看见一只黑忽忽的小狗正站在一个男子的脚下 ,因为寒冷,他不断站起,扒着男子的裤腿,渴求一个温暖的怀抱。可男子却熟视无睹。
    我走过去责问他:“这是你的狗吗?你没看出来它很冷吗?”男子吞吞吐吐的说:“这狗,这狗是我家 大狗生的,我拿出来准备卖掉它。”这时,那小狗竟哆哆嗦嗦地朝我走过来,冲我摇着尾巴,用委屈的眼 神看着我。我实在不忍,把它抱了起来。它开始用热乎乎的小舌头舔我的脸,像是在感激我。
    接下来的,必然是我和那名男子商讨价钱,最终以五百元成交。
    回家后,爸爸说我疯了,玩个雪也能搭上五百块钱。可是,事实证明,它给我们家带来的快乐远远不止 五百。我给它起名叫,大熊。
    带大熊回家以后,它兴奋极了,对什么东西都感兴趣,全身乎黑,毛茸茸的它象个小煤球一样,在地板 上滚来滚去,为此,爸爸还非要给它改名叫憨豆。
    妈妈好象并不喜欢大熊,嫌它长的丑,还说如果它在家乱拉尿或者破坏东西。就立即那它扔掉。可是, 我却看见妈妈总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往大熊嘴里塞肉。
    晚上,本想叫大熊和我同一个房间睡的,可是妈妈不允许,说它会抓坏地板,所以让它睡客厅的地砖地 面,在靠暖气片的位置铺了褥子,这就是大熊的床了。大熊总对我给它铺平整的床很不满意,直到用小爪 子扒拉乱了,才肯躺下去。怪不得人把杂乱的居住环境形容为狗窝呢。
    半夜,我朦朦胧胧中,听见大熊在抓我的房间门,并且哼哼着怪叫。我猜想,它可能是想拉尿了吧?我 把它带到厕所,他东闻闻,西嗅嗅,一会在地上转了几个圈,就撅起了屁股,开始拉屎。我感到很欣慰, 大熊还真是一只懂事的狗。真想把便便留到早上,骄傲地告诉妈妈我的大熊是多么的善解人意。
    这样的快乐进行了三天。第三天的时候,我发现大熊拉肚子,便便稀的像水一样,而且不吃饭了。我惊 慌失措,不知道它是怎么了。我心想,不管什么病,不吃饭也是不行的啊,不吃饭没有抵抗力,病不是更 好不了了吗?我拿着饭走到大熊旁边,他艰难地爬了起来,还是朝我摇着尾巴,我把饭放在它的嘴边,它 并没有吃,只坐在那直楞楞地看着我,最后,可能感觉仰着头也累,索性就耸拉着脑袋不再看我了。
    爸爸带大熊去了宠物医院,大夫问我:“这狗多大?”我才想起,我没有问过那个卖狗的男子大熊的年 龄。我小声的说:“不知道。”大夫扒开大熊的嘴,看了看说:“这狗也就三十来天啊。”我大吃一惊, 我以为大熊起码有几个月大了呢,结果它才只有三十天,我又想起来那个可恶的男子,大冬天的拿没满月 的狗出来卖!大夫给大熊做了化验,最后得出结果,大熊得了细小病毒。
    大夫说,这种病是犬类第三大死亡病因,列狂犬,狗瘟之后。大夫劝我们,还是不要治了,狗太小,身 体太弱,治活的可能性很小。我失声痛哭,我不能接受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这样可爱的小煤蛋儿,这样 懂事的孩子马上就要离我而去,我们快乐的生活才过了三天,仅仅三天而已......
    爸爸说:“治!希望再小也要治!”大夫叹了口气,开始给大熊打针,输液。
    晚上,带大熊回到家,它第一次没有把我给它铺的床扒乱就安静的趴了进去,我忽然鼻子一酸,又哭了 起来。大熊每天都会趁我不注意,偷走我的毛绒玩具猪,不过每次都会被我抢回来,并且训斥它一顿。今天,我亲手把玩具猪放到了大熊身边,那只猪是我经常抱的,有我的味道,大熊会感觉我在它身边。过了一会,大熊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颤巍地走到厕所,这次,它拉,不,几乎是喷出来的,全是血。妈妈并没有责怪,而是把举步为艰的大熊抱回了它的床上,温柔的安抚着它,我感动着,心痛着,眼泪再一次模糊了。
    连续几天的打针,输液,大熊终于不拉血了,但还是不吃,也不拉,只是掉瓶打多了就会尿一次。
    每次的治疗,大熊都很配合,每次输液,我都会抱着它,和它聊着天。我哄它睡觉,可是它每回都不睡, 就这样看着我,听我说话,从它的眼神中,我看出它的越来越有精神了。
    又过了几天,大夫跟我说,大熊康复了,可以吃些不油腻的食物了,可以不用再打针和输液了。我兴奋 极了,对大夫千恩万谢。大夫说我最应该感谢的还是我的父亲,当时大夫自己都准备放弃了,是爸爸执意 要治。大夫还说,让我好好养着大熊吧,这是条好狗。我问:“那这是条什么狗啊?”大夫说:“这应该 是条德牧,但是似乎有藏敖的血统。”我大为吃惊,心想不可能啊,德牧是瘦瘦的,竖耳朵,身上有黄毛 的,可是大熊却胖的像个球,搭拉着大耳朵,全身都是黑的啊。藏敖就更不可能了吧?看大熊傻忽忽的憨 样,怎么可能是世界第一猛犬呢?
    和大夫的攀谈中,我了解了狗是要打疫苗的,这样才不会得传染病。狗是要吃狗粮的,这样营养才能均 衡......
    在大熊疫苗都打完之后,我第一次带它出门,它兴奋地到处“沾花惹草”,看见一只哈士奇,就非要过 去和人家亲亲,结果让人家追咬着狼狈地满大街跑。想起给大熊看病的大夫说过,大熊有藏敖血统,我就 不禁觉得好笑起来。
    在大熊五个月大的时候,我睡了一宿觉,大熊的大厚耳朵忽然就竖了起来,我观察了半天,发现它的毛 好象也开始变化了,从下往上开始褪出了黄色。并且大熊的体重以每个月平均增加十斤的的速度疯狂地生 长着,每个月我都会对唠唠叨叨的妈妈说,大熊就这么大了,不会再长了。可是大熊从五个月时的四十斤 ,长到八个月时的七十斤,又长到一岁时的九十斤......
    大熊长大了,从小时侯的小煤球长成了风度翩翩的大德牧,那清澈可爱的眸子中多了一份不羁与傲慢。
    我开始相信大夫的话,大熊,是只德牧,并且有臧敖的血统。大熊霸气的性格和君王的气质像极了藏敖。大熊可以接受小狗因为恐惧冲冲它汪汪直叫,但不能接受我去抚摩别的狗。大熊可以接受我拿走它最心爱的毛绒玩具猪,但不能接受客人临走时抓一把我家的瓜子。大熊可以接受小朋友抓疼它的毛皮,但不能接受夜半的醉鬼摇晃地走进搭讪。
    白天,我们在草坪上追逐,它从来不超过我,虽然它本可以跑的比我快的多。有时候我也会趁它在寻找母狗气味的时候偷偷藏起来,我默数十秒,它总会找到我。我们累了,我就把大熊当枕头,躺在它宽厚的胸膛上,听着它强有力的心跳,享受着午后和殉的阳光。
    夜晚,我们到山顶看月亮,听昆虫鸣叫。边走边捉莹火虫,装进瓶子里,照着山路。当我听见好听的鸣虫,我就对它说:“嘘”它就会秉住呼吸,不再哈拉哈拉的喘气。到达山顶,我们就靠在一起坐着看月亮,如果起风,大熊总坐在帮我挡风的那一面。如果大熊忽然站起来了,我就知道是有人上山了,大熊警惕盯着上来的人,直到人走远,它才又靠着我坐下。有了大熊,我什么都不怕,它让我有安全感,它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每每牵着大熊在大街上散步,再也没有任何一只狗敢再大熊面前造次。路上的行人都会纷纷地感叹“看那个小女孩牵着一只那么大的狗”“那只狗真大,真帅气”不管这些夸赞是因为我,还是大熊,我都骄傲着,为大熊,为我们,一直,骄傲着。
 

我和我的狗狗们 ------ xiaoxuea

我和我的狗狗们

ID: xiaoxuea



    看别人谈论狗,是一桩乐事,也是一桩苦事。放到自己身上,又何尝不是呢?
    从小受家人的影响,我也比较喜欢小动物,小鸡、小鸭、小鸟、鱼、刺猬、兔子、小猫、小狗……用我妈那句夸张话就是:我除了狮子老虎没养过,其他动物几乎养遍了。
    记得第一条小狗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买回来的,没经过父母同意,自己拿着压腰钱到南山花了60元买了一条小串串狗回来,当时别提我妈有多生气了,家人怕影响我学习,不同意喂养它,最后又以20元卖给了卖家。
    第二年,小学毕业了,终于经过父母同意,带我到李村集花100元买了条小京巴。清楚记得它一到家像个大爷似的把每间屋溜了一圈,然后就倒头呼呼大睡了,后来我给它起名叫豆豆。
    因为初次养狗,很多地方不懂,当时豆豆天天拉肚子、呕吐,就给它吃了一点点的吗叮啉和PPA,结果不到半小时,豆豆舌头发黑,身体僵硬,我和爸爸赶紧给宠物医生打电话,医生说是药物中毒,要马上送去宠物医院,我和爸爸就赶紧抱起豆豆到南山的宠物医院,因为晚上10点多了,宠物医院都关门了,无奈,我和爸爸只能把它抱回家,给它往嘴里灌水,可是根本灌不进去,只能等待奇迹的出现,结果半夜豆豆自己站起来喝水了,我和家人这才放心了。
    奶奶天天都会带豆豆去外面放风,所以慢慢就给它养成了习惯,每天早晨6点,豆豆都会准时叫奶奶起床,它的叫声也成为我早上起床的闹钟。
    豆豆在家挺凶的,它犯错误了,家里人骂它,它就会发出呜呜……很不服气的声音,可能是从小惯的吧,呵呵。但是它在外面却很软弱、很孤僻,很多狗狗都欺负它,它也从来不和别的狗狗一起玩。
    就这样,豆豆和我们相处了三年的欢乐时光,可是有一天早上我起床突然发现,豆豆后腿站不起来了,嘴里发出痛苦的呜呜声,我和爸爸赶紧抱它去医院,医生说它脊椎受伤了,那几个月,豆豆一直活在痛苦中,我和家人天天带它去医院打针,听医生建议把它后腿吊起来,这样豆豆晚上睡觉腿都是吊着的,但前半身却是趴在地上的;我和家人怕它后腿肌肉萎缩,天天给它按摩,为了能给它涂匀红花油,豆豆的毛也被我们剃光了……一年过去了,豆豆终于靠它顽强的毅力,能自己站起来走路了。
    一晃就是7年,豆豆和我们生活了7年。去年冬天,我又买回一条小萨摩,起名叫乐乐。当时看见它雪白的毛、犹豫的眼神、天使的微笑,还是没经过家人同意,一冲动就买回来了。
    乐乐比较温顺,别看它比豆豆小那么多,却比豆豆懂事,豆豆对它不友好,总是朝它叫,但乐乐从来不上火,都是摇摆着尾巴以示友好;豆豆的饭量比较大,总是把自己的饭吃完了,就去抢乐乐的,还朝乐乐呲牙咧嘴,但乐乐总是摇摇尾巴走开了,等豆豆吃剩下了再去吃,乐乐不是怕豆豆,可能是让它吧。乐乐6个月左右的时候才和豆豆一起出去放风,它看见豆豆被别的狗咬,总是挺身而出,帮豆豆咬回来,呵呵,从此那些经常咬豆豆的狗狗们见乐乐在,都会对豆豆很友好。
    可是,开心总是不会一直存在,乐乐在今年6月底的时候跑丢了,有人看见说被一条狗引走了,我和家人到处寻找,到处登寻狗启事,甚至听见像乐乐的叫声就去人家家敲门……最后还是没有找到,我和家人都很难过,豆豆也难过得两天没吃饭。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就在前两天,朋友买了一条40天大的小萨摩送给我,又看见了和乐乐同样雪白的毛、和乐乐同样犹豫的眼神、和乐乐同样天使的微笑……瞬间感觉乐乐又回来了!呵呵!因为小Leo的存在,现在我和家人是欢乐的!
    我相信乐乐现在肯定被新的主人疼爱着,希望小Leo和豆豆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大家的狗狗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爱宠物 ------ Shitou

我爱宠物

Shitou
我喜欢的广义宠物太多了,动物类中有狗、猫、鸟、鱼、虫(蝈蝈、蛐蛐)等;植物类中有各种花卉、草木;非生物中的玉石珍玩等。只不过是对上述之物的“宠”很难坚持长久,时时更换对象。在很多时候还由宠而厌,由厌而弃,另选别的对象。在取舍中,选取的对象往往是有“借物养心”价值的物,舍弃的是有“玩物丧志”意味的东西。
  举例说:我养过一只朋友送给我的小狗。这狗的品种平凡无比。我问朋友:“平日里,喂它什么食物好呢?”对方说:“不挑食!什么剩菜剩饭都行!”后来证明也果真如此,这狗没有一点娇气。长大之后它也不偎在我身边或怀里讨宠。平日我散步时,它只是很忠诚地尾随在我身后,没有吠声。有一天,我甚而对它有点肃然起敬了。某日我携犬散步,一户人家的夫妻二人竟然带来了四五只名贵而且体形颇大的犬来到我身边。这对夫妻与我闲谈时,话里话外都在炫耀他家那几只狗的品名不凡,价格昂贵。而且一定要我走近看一看那几只狗,要我抚摸一下。我不喜欢那种连模样都有怪异感的狗,一再往后退。那位女士不太识趣,竟然对狗说:“这位爷爷(指我)是名人,快走过去让爷爷抱抱、亲亲”。谁想那几只名贵犬刚向我走近,我的那只平凡而体态又小的狗发火了,猛地向那几只名贵犬扑去,吓得那几只名贵犬一边哀吠一边四散逃走。我的这只平凡狗真给我作脸,我无法不宠它。后来虽然有人欲将名贵犬送给我,我怕那些犬类中的“公子哥”或“娇小姐”只会撒娇,又难伺候,还是谢绝了。
  我也养过一只猫,起初它很本分,正常地吃、睡、走动,不怎么叫。我对它也很尊重,平等地对待它。在一家人看电视时,也允许它坐在沙发上闲看。我在写东西时,甚而允许它在我写字台上的一角伏卧。某次,我的一位学术界朋友(年老的退休女教授)来我家串门儿。她是个“猫迷”,见了我的猫便抱在怀里又亲又吻,直到她在沙发上坐了两个小时也仍然把猫抱住不放。还多情善感地对我说:“动物对人的忠诚是无与伦比的!比人强!我为了养猫,花多少钱也不心疼……”
  说到宠物对人的忠诚,我有同感但也有异议,暗想:人对人的不忠不必说了,但猫对人的忠心原因之一是它的懦弱,希望人来保护它,关照它,而对人也没有什么付出意味。人对猫的所谓爱,也无非是从弱者身上享受一点很多人常常享受不到的“主人感”。仅此而已。
  我的那位老大姐竟然爱猫成癖,一定要把我的猫抱回她家哄十几天。我同意了。十几天后她把猫抱回我处时,猫的脾气也变了:平凡的食物不吃,坐和睡必须偎在人的怀里。你刚一推它,它就叫个不休,一副十足的“高等人”模样。没办法,我主动将我的这只猫赠给了那位老大姐。
  我爱花也有多年了,至今也养着数十盆。知道我爱花成瘾的朋友很多,因此为我送花的人不少。一位送花的朋友再次来看我时,发现花有了枯萎感,便难免婉惜。我说:“别担心,你送给我的花是从花卉市场买来的,当时虽然鲜艳是因为施了花肥的缘故。花改变了生活环境,停止了肥料使用,必然有枯萎感。甭理它,我会让它凭借它自己的再生能力,恢复其原始的野生品性,使它再次呈现出别样的生机。”后来,事情往往如我所料。
  在我所爱的宠物中,还有石头,大多是我从外地、远方亲手捡来的,不论其是否名石。我爱石,原因之一是“花若解语常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爱各种宠物,人往往有这样那样的占有意识。而爱无言的石,爱天然的石,爱与商品属性无关的石,至少带有某种无私的意味。
 

宠物情结 ------ 琳琳子

宠物情结


琳琳子


记得自己还是个很小很小的女孩儿的时候就希望能够有一只小猫或者小狗陪我玩。其实家里也曾养过几次这些小东西,无奈母亲素来好洁,总是嫌恶那些毛茸茸的小东西,会让她的家务带来很多的麻烦,所以等不及我和它们培养感情便送至乡下。 

  今年,有朋友送了我一只金毛巡回犬,是纯种的,全身上下都是金黄色的毛,它相当温顺,从朋友怀里接到手上的时候,发现它真的好暖,托在手上甚至能感觉到它血脉温热的流动。我将它抱起,然后与它对视,初次见面,它目不转瞬又略带怯意地盯着我,偶尔埋下头用温热的舌头添我冰凉的手指。 
  那一刻我感动不已,它晶莹漆黑的眼好象婴儿,清澈透明,而不染纤尘。那种目光,似乎还带有一种极具灵性的忧郁,让人看了竟也会有流泪的感觉…… 
  我心疼。 
                  
  从此除了上班,它开始与我形影不离。夏日午后的休闲时光,我独自搬了藤椅坐在阳台上看书,它也会跑到我脚下来闹,直起身子把前爪放在我小腿上,很努力地想向上爬。由于个儿小,它总是不能够如愿爬上我的裙子,有一次急了,爪子竟将我的裙子勾破。是从来不舍得打它的,于是赶忙将其抱起,拎起它耳朵左右摇晃佯装生气。果然,它又抬起漆黑晶莹的眼看我,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 
  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都会败在它目光的凝视下,也不明白它为什么总能够让我的心溢满温柔。总之后来我也习惯了在阳台上看书的时候,让它安静地趴在我裙子上,蜷缩着身子像一团绒毛,眯了眼睛打盹儿。它的性格总是让我觉得它身体里面一定具有猫的性情--温顺、柔弱、并且惹人怜爱。 
  在下午我穿着蓝色的T恤,一个人去公园散步的时候,也会带上它。从不用绳子缚住它,任它撒娇似的,一溜烟冲到前面,又一溜烟窜到我面前,用细碎的牙咬我的裤角,扯着我前进。夏日的傍晚景色总是很美,淡淡的斜阳在它身上洒下金色的光斑,它便如一团金色的火,一路带起落叶,上下的翻飞。 
                  
  一度认为它就是上帝赐给我的最好礼物,最善解人意的精灵。一个人的日子,它令我感觉不到孤独,令我的眼,总是溢满温柔与笑意。 
  这种欢乐的日子大概过了两月之久。一日我下班回家,用锁匙开了防盗门,那小不点却没有冲出来迎接我,跑到我脚下来撒娇,我轻轻地唤了两声它的名字,毫无声息。我打了一个激灵,心内先已凉了七八分。仍是不死心,露台上、房间里、花架下,凡是它曾经藏匿或可能藏匿的地方都寻了个遍。可是无论我如何唤它的名字,此刻它都似失了踪一般,怎么也不肯窜到我跟前来。 
  心灰意冷得不行,我似被人抽去了几缕魂,那天晚上没吃饭便在床上躺下独自垂泪。我知道一定是父亲打电话让乡下的亲戚给抱了去。之前父亲就劝过我几次要我将其送走,以免它到处乱跑弄脏收拾得一干二净的家,我却总是以家中无人作伴且它还太小为由不肯依言去行,为此父亲也恼过几次。 
  但是我不明白他做这决定的时候为什么不通知我……现在跟父亲去说又有什么用呢?他又如何能够明白我对于一只小狗,爱怜的感情…… 
  过了三日是周日,我一大清早起来便匆匆打的赶往乡下。一路上我忧心如焚,满脑子全是它孤独而无助的眼,可怜兮兮地望我,似乎要落泪的样子。身后有一大群凶神恶煞的大狗,围住它乱吠…… 
  要知道它一向都具女儿的柔弱性格,呆在那一群野狗当中,怎能不受欺凌?! 
  下了车,我便直奔姑姑家而去,刚一踏入门槛便有一团乌云直扑过来到我的脚下。我蹲下来,把手伸向它。像遇着了久别的亲人,它用温热的舌头拼命地舔我的手心,仅三日不见,它原先雪白的毛就已肮脏不堪,并且一团团地纠结着,眼睛也不似从前的清澈明亮。天哪!这三天它究竟受了多少的苦?我登时愁肠百结,忍不住眼泪就落了下来。 
  那次我好多带了它最爱吃的火腿肠留给他,千叮万嘱地托外婆要好好照顾它。我知道终是不能带走它跟我生活在一起。在母亲与它之间,我别无选择。临走的时候,它一直咬住我鞋子的系带,我含着泪将它关在屋内,任它在里面着急,“汪汪”乱吠用爪子趴门,狠下心离去。 
  那阵子家里忙得乱七八糟,二十八时姑姑到我家来,说它已经不在了。我惊问为何?姑姑叹口气说从来没见过那样的狗,自我走后竟然很多天不吃不喝,等姑姑发现蜷缩在床底下的它时,身子都已经冰凉了…… 
  家人们听了都唏嘘不已。我更是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升而上,悄悄地上了楼,任眼泪在脸上肆意横流。那些有它作伴的快乐日子仍在昨天的指尖清晰分明。其实早知会有这样的结果,只恨当初何必将其抱来。在别人家生活着,它或许能够更为幸福,哪会如我,竟然狠心将它遗弃。 
                  
  后来有次跟朋友通电话,她说她家的母猫又养了四只小猫。一只雪白,一只纯黑,还有两只花猫。问我想去抱一只回来养不,我謝绝了。友人不解,我叹口气道:“不是不爱它们,同样是生命,我害怕那种失去时,彻头彻尾的痛!”
 

喜儿的悲哀=------anren

喜儿的悲哀  anren

堂哥是个很叛逆的人,整天整夜的不回家。姑父又长期工作在外地,姑姑只得在朋友那里领养了这只白色的京巴犬,聊以慰寄。小家伙是个女生,出生没多长时间,圆滚滚的就象一个毛球,我只用一支手掌就可以把它托起来。碰巧那年是千嬉年,堂哥搞笑般的给它取了个“喜儿”的名字。一家人围着它又吵又逗,姑姑的脸上也泛起了会心的笑容。再去看喜儿的时候已经是几个月以后了。那天门刚被打开就传来几声尖锐的狗吠,然后只见一团白色的旋风,箭一般的窜到了我身上!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幸好这家伙只是徒有凶残的外表,等到了脚边的时候就开始又亲又舔了,我也兴奋的俯下身子摸了摸它灵巧的脑袋,不料却低估了它的敏捷和弹跳,一不留神居然给它抢了初吻,引的一阵哄笑。坐下仔细观察的时候,发现它比刚来的时候大多了。当初细细的绒毛已经变的又长又粗,特别是小脑袋后面的“长发”,颇有白发美女的味道。它精力特别旺盛,不时的跳东跑西,从未见它停下来休息过,引的姑姑跟在它后面一边小跑,一边还大喊:“喜儿,别动!你还没喝牛奶哪!”过年回家的时候,我迫不及待的先赶到了姑姑家。正如我期待的那样,推开门的一刹那又听到了喜儿那久违的欢迎声。可它只是跑到我身边转了几圈,然后随便嗅了两下,就又匆匆的跑回去了。我进屋仔细一看,原来年迈的奶奶也为了这万人迷早早的就搬来姑姑家过年了!此刻,喜儿正温顺的趴在她的腿上,享受着奶奶脚下的火盆源源不断的送来暖气,它的背上还盖着一条漂亮的小红毯。看着它那十分受用的样子,我不禁莞尔,这哪是喜儿啊,它恐怕永远都体会不到白毛女风餐露宿的悲哀喔!过了一会儿,喜儿似乎想活动活动,可刚一起身就被奶奶又一把按了回去,我忙问其故。奶奶慢吞吞的解释道:“这宝贝可神气着呢,还挺聪明!上个月你姑带它出去溜达,它竟一个人走丢了,害你姑一个人回家哭到大半夜。后来你猜怎么的?第二天一早,它自己竟又回来了,哈哟!可怜前天晚上还下了场大雨,弄的浑身上下都是泥巴,跟煤球一样。这不,从那天起你姑就下了死命令,没事不能让她乱跑动!”
听完奶奶讲的故事,我一边啧啧称奇,一边暗想:可能是在家限制多了,到了外边才会放肆的吧!
那年正逢高考,此后好长时间都没空再去姑姑家。直到有一天需要找堂哥借几本参考资料,才记起差点都淡忘了的喜儿!那天堂哥不在,久违的姑父却回来了,他坐在沙发上老远的就招呼我:“小七,来拿参考资料的吧,你堂哥又出去野了,东西在我这哩!”
我必恭必敬的走过去的时候突然记起喜儿没像往常那样出来迎接我,正奇怪着才发现那家伙正趴在姑父身边!它头上扎了好几个可爱的小辫,可看起来却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天气早已渐渐转热,可它身上依旧还盖着一层被褥。我不禁对姑父投去疑惑的目光。
姑父读懂我的眼神,小声一笑,继而解释道:“这小东西生病了,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给它吃好喝好,还老生病,真是白长了一身毛!”
此时姑姑拿着奶水瓶走了过来,她横了姑父一眼,旋又轻声对我说道:“也不知道是怎么的!要知道我从不给它乱吃东西!它吃的鸭肝,我都是从特定的店里买来,而且是我亲手烹熟的。她喝的水吧,都是温开水,只要一冷马上就会暖上的。这段时间也没让她出去着凉,怎么还会病呢?!”
我着实吃了一惊,此时喜儿朝我投来忧郁的眼神,我伸手怜悯般的抚了抚它耸搭着的脑袋,它也象征性的朝我吐了吐舌头,似乎对我似曾相识,然后就再没什么反映了。
高考结束以后,我痛痛快快的和堂哥玩了整个暑假。有一天早上,我照例去喊堂哥,可一到姑姑家的门口,就听到屋里传来姑姑抽噎的声音。推开门一看,姑父正偎依在姑姑的身边,旁边还站着一个陌生的老者。
站在一边的堂哥见我小心翼翼的溜了进来,赶忙把我拉到一边,叹息道:“喜儿又病了,好像这次病的比较厉害,医生说可能活不了了。我妈跟要了她的命一样,从早上一直哭到现在哩!我爸准备把喜儿送给兽医,让它自生自灭,也免去大家徒然伤悲。唉,我妈根本不懂养狗,把狗当人养,它能不死吗!?”
堂哥刚以鲜有的正经说完这段话,就听那个慈眉善目的老者叹息道:“一个生命嘛,时间长了总会有感情的!”说着,他慢慢的连被褥一起抱起了病泱泱的喜儿,然后在姑姑逐渐激烈的哭喊中,扬长而去了。
许多年后我曾问过堂哥有没有再见过喜儿,他说没有,但却和姑父陪姑姑一起去兽医那里问过!”
“兽医怎么说?”我问。 “我妈很欣慰!”堂哥想了想,然后答道:“兽医说喜儿的病全好了,他把它送到了乡下,一直到现在,它都活的挺好哩!”
 

偶的狗狗情缘 --------- 爱上人的妖精

偶的狗狗情缘,不断添加中......(附PP) 


一 狗狗篇
可能是因为属狗的缘故吧,我从小就很喜欢狗,也一直梦想能养只属于自己的小狗。小时候家里地方小,一家三口挤在10平方的小屋里,连人都没地方坐,更别说腾出个地方养小狗了。所以养个小狗只能梦里想想了。
    92年时候搬家了,新家50多个平方,在那个年代,一家三口50多个平方,那可是超级宽敞。可惜的是那时候我刚上初中,又是重点学校,所以要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养小狗简直属于异想天开。所以养小狗更只能是梦里想想了。
在我上初中高中的那几年中,邻居姐姐家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小狗,不过都养不了几个月就夭折了。记忆最深的是个小博美,黄黄的小茸茸球,喜欢黏人很讨人喜欢,我没事就到姐姐家偷偷把它抱回家玩。那时候我们都不懂得养狗,也没有打疫苗一说,养了不到1个月小狗得了细小,但宠物医院当说吃坏了肚子,到最后也没救回来


还有一只黑色的吉娃娃叫跳跳,从南山买的,也不到2个月犬瘟热死了。看着一个一个小狗死去,那时候说自己不能养小狗,太TMD伤心了。
   
但最终自己还是养了小狗,而且不只一个。
   
家里第一次养小狗是在01年冬天,不过很幸运,小狗一直养到现在。我想狗狗可能真是跟我有缘分吧,虽然现在它亲我妈胜过亲我一万倍。
   
我记得那天好像挺冷的,本来窝在家里看电视,一个很久没见的朋友突然来找我,所以就出门遛达遛达,聊聊天。遛达遛达越走越远,走出了3站路,冻的我鼻子通红,本来寻思打车回家,又不舍得花钱,我们俩就一路小跑往我家走。在路上说起姐姐家的怎么养小狗都没养不活,他说我姐姐家风水不好,不适合养狗,正说这话他突然站住了,大喝一声“小狗”,妈的,吓的我差点跄地上。我寻思他拿我开心呢,这个伙计突突突跑马路中间,回来时候怀里揣了只白色的小狗。当时我的心情,怎么说呢,就是兴奋+开心+高兴+担心+害怕,我估计大家应该能理解。把小狗抱回我家,非常的不受欢迎,以至于最后连名字也没起,就叫狗狗。爸妈打死也不相信小狗是我捡的,他们知道我一直想养狗,所以就一口咬定狗是买的,我是说干了嘴也没用,说好养两天送走,我是连哄带骗的,养了两天再两天,两天两天就两到了现在。(遗憾的是狗狗小时候也没给它照个照片,只有长大的了。)

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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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LY

   
LUCKLY之前还养过一只斑点狗,养了1个月的时间。斑点狗是别人送的,送来时候就有3个月了,蔫蔫的,跟病了一样。喂了不到两天,就发现了,原来它是个演员。来喜(这个名字是不是挺土的)的皮不是你能想像的,家里一切都能看到的东西,它都能给你咬坏。遥控器、桌子腿、沙发垫、衣服、食物等等等等。只要你不在它身边,它从来不感到寂寞,自娱自乐,制造一大堆惊喜给你(我老公说应该是惊吓)。后来没办法,老公早晨带它去店里上班,晚上带它回家睡觉。小家伙极其过日子,只要在外面从来不大小便,一回店里赶紧蹲下。老人说,要想家里过的好,拉屎尿尿往家跑,我估计它出生的时候听过这话,一直牢牢记于心中。养了1个月后,在来喜吃了第N张老人头之后,老公终于受不了它的摧残,把它送到了朋友家,农村有大院子,对它来说也是个好事吧。
   
来喜对老公的摧残致使老公发下毒誓:打死也不养狗了,尤其是大狗。其实说起来一点也怨不到狗身上,狗在家祚业就是主人教育的不好,狗破坏东西就是主人没把东西放好。可怜的来喜啊。阿门,圣母玛利亚,阿弥陀佛……

   
喜欢金毛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那时候光觉得牵个大狗上街无比荣耀。突然有一天老公说想养个大型犬,让我讽刺+嘲笑+挖苦1个小时后,我俩决定养条金毛(老公对“打死也不养狗了,尤其是大狗”的解释是“没被打死,所以养狗,而且就得养大狗”)。考察了几天网上行情,发现金毛并不贵,1000-1500左右。于是又是很突然的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从狗场带回了LUCKLY
    LUCKLY
是老公一眼看好的,我并不是很喜欢。因为在LUCKLY之前我们也去看了一个宠物店的两条小金毛,有一只我比较喜欢,很憨厚的模样,大头大爪子。LUCKLY的先天条件差了点,瘦瘦小小的,一窝的小狗就剩它一个了,估计是挑剩下的。当它小小的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你,小尾巴摇的连屁股都扭不停的时候,我们就把比来喜还适合当演员的LUCKLY带回了家。
   
准备好了狗窝、狗盘、狗粮、狗玩具、狗零食、狗用品之后,我是身心疲惫。看着瘦弱的小狗,大骂狗场没良心。倒满一小盆狗粮,5分钟内见底,可怜的小狗啊。个头虽然小,但还是很活泼的,到处嗅嗅,然后尿尿,尿了满地之后满足的睡觉了。小狗从此过上了猪一般的生活,我也过上了保姆一般的生活。

LUCKLY
第一次洗澡,在我的洗脚盆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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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LY健康的成长,还有几天就是半岁的生日了,从一个瘦小的狗狗长成了一个强壮的小子。LUCKLY特爹,辛苦啦!咱俩都辛苦啦!想想这5个月的时间,为了这个小家伙,我们俩是费劲了心思。LUCKLY肠胃不大好,稍不注意就会拉肚子,吃的东西吸收也不好,一直瘦的跟个猴子似的。为了它能长胖,什么补钙的、调理肠胃的、发育的、美毛的能买的都买了,能吃的也都吃了,LUCKLY也以一天一斤狗粮的速度长大,终于我和特爹不再被人说“看小狗瘦的,在家吃不饱是吧”。欣慰ing……

LCKLY
在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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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LY和特的小媳妇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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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忘了那个电影叫什么名字了,就是演一大群狗狗的,还会说话,喜欢看但就看了不到半个小时,以后想看找不到了。短短的半个小时就让我对约克夏的爱慕到了简直一塌糊涂的地步了。记得电影里面的约克夏是个贵夫人,它老公是个德牧(也不知道怎么配的,你说生个孩子什么样?德牧的大身子,约克夏的小黄头?这样还好,顶多不搭配。要是约克夏的小身体,德牧的大头……)。电影中约克夏金黄的头,长长的毛,一个耳朵上3个大耳环,用我朋友的话说就是“额滴神那,这小东西贼可爱了”!不过这个电影好像还是我年轻的时候看过的,那时候也不懂这个可爱的小狗狗是什么品种,因为在青岛根本就没见过。
   
网络是个好东西,象我这样执著的人总是能从网络上学到很多东西。比如这个小狗的品种是约克夏,比如约克夏是个小型伴侣犬,比如这个小东西吃的少拉的少……估计能挺好养的。
   
终于在2007年的七夕,老公经不住我的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威逼利诱,“心甘情愿死心塌地无怨无悔”的送了我一只约克夏。抱着梦寐以久的小狗,我对老公说“你真是个好人”,老公顿时热泪盈眶。“你确定这是个约克夏?我怎么看子象个老鼠呢?”老公后来说他当时连掐死我的想法都有,因为他用买他梦寐以久的大金链子的钱给我买了只我所说的小老鼠。

HAPPY
刚到家的照片,外号“无敌小飞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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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LUCKLY了,那它就叫HAPPY吧,反正我问它了,它也没什么意见。其实LUCKLY起名字的时候,我俩是绞尽脑汁,名字想了一大堆,什么万宝路、三五、杰克丹尼、芝华士、茅台、五粮液、啤酒、股票、基金、涨停板、警察、城管、三元、四喜、五福……真是用了那句话,只有做不到的没有想不到的。相对于LUCKLY起名字,HAPPY就是顺水推舟的事了。既然已经LUCKLY了,那下一步肯定就该HAPPY了,如果再养一只的话就叫OYEAH
   
其实把HAPPY抱回来,我还是有点担心的。我爸妈对狗狗的宠爱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而且他俩对我抱其他狗回家(包括抱着玩玩的)都极其不友好,主要表现在对我的态度上。如果把HAPPY抱回家,我爸妈肯定一句话“明天赶紧送走”!如果放老公家里,LUCKLY3个月,正是顽皮的时候,而且体重是HAPPY10多倍,万一再把它当玩具,两天玩死了怎么办?我是忐忑不安啊。
   
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我回家爸妈的第一句话就是“怎么又弄回个来?明天赶紧送走”!第二句是“这是个什么东西”?以我爸的眼光来看,这个小东西长了个驴耳朵、猫脸、老鼠身子,跑起来还象个马,简单来说就是四不象。还是我妈懂行,这肯定是个狗,而且不能便宜了,因为我家这里没有养的!
   
如果以演员来划分,来喜顶多算个跑龙套,LUCKLY属于男配角,HAPPY当之无愧的荣登年度最佳男主角之位,而且是终身荣誉奖的获得者。从我6点把它抱回家,到8点准备送我老公家,短短的两个小时内,它成功的获得了我爸妈的青睐。当我说我得把它送我老公那的时候,我爸竟然说“他能养这个狗?不养瞎了”?我妈说“放家来行了,谁也白给,这么好的小狗他们都不会养”!我#@^×&^&

HAPPY
服装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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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已经入住2个月了,用我妈的话说就是,它已经将它的本性原原本本的表露出来了。上床睡觉,沙发上尿尿,茶几上偷东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做不到的。抽屉忘了关,它能把里面的东西都给你搬出来,告诉你不关抽屉是不对的。茶几上放吃的,它能在你一转身的瞬间,跳上去咬一口再跳下来,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我估计奥运会上个人体操也没它利索。在报纸上便便后,如果你不给它收拾,它就叼起来它的小屎头来到处跑,或者放窝里,让你收拾窝时恶心半天。只要你坐下,它肯定会来挖你裤子,你不抱它的话,它就有一种不挖破你裤子我不罢手的模样给你看。唉,不说了,简直是恶魔投胎啊。幸亏体格小点,要是大了还得了?估计我们就全家搬出去把房子倒给它得了。
   
比较让我欣慰的是狗狗还是挺喜欢它的,虽然偶尔会揍它一顿,但一般情况下还是平安无事的。两个小狗一起晒太阳,一起睡觉,一起吃饭,其乐融融的。

(因为狗狗天生胆小,一看相机就害怕,所以至今没找机会拍个合照)


麦迪篇

   
麦迪是个外来户。
   
自从我同事他老婆看到我家LUCKLYHAPPY